2011年和平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健全组织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站所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和平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和平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3、配强配齐工作人员
结合和平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由办公室三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站所、社区和村设置人员兼职。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和完善工作,并及时上报和公布。
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和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信息进行了收集、分类,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4条。其中,网上公开4条,占100%。其中2011年公开信息4条。
(二)公开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3条占75%,其他1条占25%。
(三)公开形式
有网络、触摸屏、七个公共查阅点、公开栏等查询形式。
(四)及时公开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和平街道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和平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度和平街道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2、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通过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不方便一些群众查阅。
3、教育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是一项新兴的工作,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和群众对其查看方式尚不熟悉,急需加强相关培训。
(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1、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要抓好政务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年末考核,落实政务信息目标责任制,促进信息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2、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3、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
4、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
下一步,和平街道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要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三要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和平街道办事处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