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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解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2021年解放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解放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解放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惠国路717号;电话:0435—4225396;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梅河口市解放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部署,按照上级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建立起了解放街道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高度重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全街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涉及机构职责、履职依据、专项规划、财政信息、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决策政策等方面。2021年我街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街道政务公开栏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为群众查阅各类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解放街道共有1条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解放街道通过梅河口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90条。为进一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梅河口市解放街道政务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严格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调整,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来满足广大群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街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设置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街道纪工委及各社区、村的政务(居、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做到每季度检查政务村务公开1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把政务居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站办所、社区、村的内容之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所负责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有待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深化。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