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乐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吉乐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工作
2020年,吉乐乡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可行工作方法,推进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情况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一是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乡制定了《梅河口市吉乐乡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乡长裴向东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张译文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综合办公室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2.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并制定了《吉乐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吉乐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吉乐乡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吉乐乡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年终进行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我乡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4.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乡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乡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广播、手机客户端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乐乡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60条,所占比例为17.1%;微信公开71条,所占比例为20.2%;公示板公开180条,所占比例为51.4%。其内容涉及政府职能、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重大工作部署、村级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乡2020年到公开政务信息申请1条,申请人为个人申请,申请内容为:依申请公开吉乐乡近五年人口数量。依照依申请公开流程,电话通知其本人可公开内容。联系吉乐乡民政办整理资料,同时通过邮件向申请人送达回复时间及确认申请内容。政务公开办公室收集相关材料后,在规定的20日内向申请人邮件送达依申请公开内容,并通过邮件确认其本人已收到相关资料。最后在政府网站依申请平台申请结束流程。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9 |
9 |
9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8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行政强制 |
1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8208元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59条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对于项目文本、债务信息、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情况信息未及时公开。
改进措施:1、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涉及到基层政务公开、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微信公众平台(吉乐乡信息发布平台)优质化规范发展,加强公众号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充分发挥吉乐乡官方公众号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更新调整信息目录,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吉乐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