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梅政办明电〔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发〔2022〕317号)要求,全力推进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县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完成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规定,对已完成地籍调查,权属合法、要件齐全的应核发房地一体证书,经统计,我市符合上述条件的宗地共76863宗,按国家要求,梅河口市作为全国首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试点县要于2022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任务迫切,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协同高效的开展工作,各乡镇(街)要于2022年11月底完成宗地登记总数的50%,12月底前全部完成宗地登记总任务数。
二、创新登记模式,以“村级代办”方式开展工作
考虑到防疫要求和当前工作的紧迫性,各乡镇(街)应以“村级代办”方式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模式。即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由村委会指派专人按符合条件名单通知权利人到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权利人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签订代办委托书、提供相关要件,由村委会统一代办。“村级代办”登记方式适用时间至2022年年底为止。
三、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检查工作
各乡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作为我市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和进度,按时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乡镇(街)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