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断深化政策发布与解读
(一)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二)深化重点民生领域政策发布。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乡村振兴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公开工作。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技能培训政策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公立医疗机构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三)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明确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促进政策落地落实。政策出台后,针对社会公众咨询关注的热点、疑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二、助力提升办事服务效能
(四)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围绕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要求,动态更新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知便利度,以公开促监督,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管理,督促市本级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定期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开展专项评估,对以汇总链接形式在平台进行集中展示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加强对网站栏目设置的监督指导,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及时更新。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认真抓好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公组办〔2022〕20号)要求,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的落实。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
(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妥善处理征地、房屋征收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需要向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报备。
(八)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与审查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全面及时排查消除已公开信息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数据开放安全。
四、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九)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监测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探索集约化在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巡查整治,规范网络投票、点赞打卡等行为,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十)优化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要配备网络及输入输出相关设备,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推进公开与服务深度融合。
(十一)不断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民生关注热点等方面,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邀请企业、群众走进政府机构、体验政府工作。充分运用领导信箱、热线电话、网上留言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提高回复时效,强化结果分析应用。做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提升回复质量。
五、加强组织推进和监督保障
(十二)强化组织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对照本通知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形成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及时跟进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十三)加强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组织培训活动,重点解决公开意识不强、业务不熟、质量不高等实际问题。
(十四)优化考核指标。优化全市综合考核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标计分体系,加大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权重,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在把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指标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将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情况、临时交办工作进展等情况作为日常考评指标,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考评。
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内容,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最新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各部门、各乡镇(街)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常态化评估核验,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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