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心顶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髙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市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镇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常规性工作在公开栏上每季度公开一次,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点题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做到及时公开。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站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
2.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3.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4.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5.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6.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7.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四、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监督机制如下:
1.对政务不公开或政务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等行为,人民群众有权向县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2.坚持把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其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3.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4.政务公开后,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作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