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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点击数:

2023年山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山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山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梅河口市山城镇人民政府;电话:04354810920;邮编:1350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山城镇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优发展环境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的要求,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重大项目、环保督察、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答复,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托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综合政务、决算预算、政府采购等内容,增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实效。积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山城镇网络公开信息521条,其中网公开103条,微信平台公布418条,执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来处理依申请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实现了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办理过程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交流,确保申请人满意。2023年,山城镇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山城镇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合法公开政府信息。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力做好基础性工作。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公开内容不准确、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积极参加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使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熟悉了解《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加大公益事业执行公开力度”方面提到的“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以及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方面的信息,2023年发布较少。

2.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文本格式、字体字号不规范的问题。

3.未公开线下公开查阅点的地址。

(二)改进情况

1新增发布“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以及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方面的信息。

2.更正信息发布格式。

3.新增线下发布地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山城镇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已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山城镇政务公开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