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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道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内容:

1.领导责任分工;

2.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每年财政预决算;

4.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三、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