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包括乡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固定资产处置情况;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四、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五、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六、乡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政府公报上公开,并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上公开。其他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