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局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梅河口市经济局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经济局网”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4223286、0435-4222405(传真)。
一、基本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行政机关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条例》要求,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为民。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和五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工作并筹划、制定日常性工作模式。
人员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有3名,为党办人员。
(二)科学编制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认真参加市政府和市信息产业办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并进一步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情况。
(三)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我局根据《条例》,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了梅河口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责任目标落实考核办法;经济局动态信息考核办法;经济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内容。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 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 规范性文件信息为1条, 所占比例为7%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的数量为5条,所占比例为33%,其他信息类的数量为9条, 所占比例为60% 。
(三)公开的形式
网上公开。 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1个, 发布政府信息15条, 所占比例为100% , 专栏的点击次数为600余次。
(四) 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5条, 比例为10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无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与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通过自查和检查组的实查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由白淼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综合科为责任科室,综合科科员为专职人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市经济局建设成为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部门。
2、编制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为体现政务公开的公众性、公益性,我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编制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指南,并根据指南要求,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了本单位的内设机构和职责。群众可以通过上述几个途径了解各机构的内部设置、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成功架起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沟通之桥,真正使我们的工作做到高效、透明。
3、加强监督检查,打造“阳光政务”。我局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政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自查自纠与上级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落实责任科室,及时整改。
梅河口市经济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