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
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科(地址:建国路与康美大道交汇;邮编:135000;电话:0435-4899912;传真:0435-48999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21条。其中,局门户网站信息110条,占总公开条数的5%;政务微博、微信1136条,占总公开条数的51.1%;梅河口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33条,占总公开条数的33%;其他方式公开242条,占总公开条数的10.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环境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务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了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部门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来,按照政务“五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我们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今年我局对环境监管信息、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罚加大透明度,让公众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将“五公开”工作机制融入公文办理全过程,由公文起草处室确定其公开属性等内容,并体现在发文稿纸上随公文一同报局领导审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文件,办公室不予上文号。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在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前,局信息中心定期开展公开信息保密性审查,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进“五公开”制度规范,从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着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成立了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均能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要求开展此项工作,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保密方面有时把握不准;三是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四是监督力度不够等。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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