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浏览

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科(地址:建国路与康美大道交汇;邮编:135000;电话:0435-4899907;传真:0435-48999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优化公开机制,提升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围绕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卫生健康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参与等目标要求,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19条。其中,局门户网站信息284条,占总公开条数的8.8%;政务微博、微信2739条,占总公开条数的85.1%;梅河口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9条,占总公开条数的2.5%;其他方式公开117条,占总公开条数的3.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照《条例》要求,保持对外公开的政务公开咨询电话畅通,从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到归档备案工作流程及征求意见、补正告知,严格审核材料存档以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举证。不能公开的在环境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务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

(四)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管理,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了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使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部门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来,按照政务“五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我们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今年我局对环境监管信息、环境污染案件的处罚加大透明度,让公众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将“五公开”工作机制融入公文办理全过程,由公文起草处室确定其公开属性等内容,并体现在发文稿纸上随公文一同报局领导审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文件,办公室不予上文号。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在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前,局信息中心定期开展公开信息保密性审查,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对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进“五公开”制度规范,从决策、执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着力强化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成立了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中心),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2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均能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要求开展此项工作,但仍存在如下问题: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导致信息发布、更新速度还不够快,内容单一;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信息报送超时、程序简化、内容   泛华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改进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