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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点击数:

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梅河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3710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我们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按政策要求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二是继续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重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三是继续做好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并解读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等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合力推进。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继续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健全制度建设,明确执行力度。贯彻学习《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印发《梅河口市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根据《指南》要求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初步建立起办公室为主体,下属单位、科室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3.规范信息发布,强化政务公开。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预决算信息等。二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发布前均需股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保密审查后才予以发布,从源头上杜绝信息公开泄密的隐患。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要求,本年度对电子政务网络系统进行了升级,由网页登录改为网关登录,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加强应用系统的维护,及时更新数据,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制度监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行检查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使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广大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1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355227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2019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该局部分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感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宣传缺乏时效性,一些工作举措没有及时发布;三是舆论宣传还有待加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科室上半年政务信息出现零报送现象,缺乏信息宣传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为,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宣传。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提高信息信息敏感性,积极收集热点素材。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质量。切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强化业务学习,加强舆情应对水平,提升宣传文稿质量。三是要围绕中心,把握导向。围绕局中心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在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积极协调、妥善解决,把住建部门良好形象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