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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966T/2020-01845
分  类: 重要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出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函﹝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581013588966T/2020-01845 分  类: 重要文件 ; 通知
发文机关: 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标      题: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出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梅政办函﹝2020﹞2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3日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

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出行的通知

梅政办函〔20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巩固我市建制村100%通客车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运输服务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制村通客车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建制村通客车是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嬴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均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到脱贫攻坚的具体任务中。因此,持续巩固建制村100%通客车和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是必须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当前,受疫情影响,农村客流减少,农村客运班车经营更加困难,保障我市建制村100%通客车的压力增大。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建制村100%通客车,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建制村通客车

    (一)优化农村客运运营组织模式。交通运输局要梳理好辖区内建制村通客车情况,组织人员对通客车情况进行实地踏查,了解和掌握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并按规定在所有建制村发布通客车公告,使农民及时详细的了解出行信息。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组织模式,扎实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照便民原则,在距村委会2公里以内科学合理设置停靠站点。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应当广泛公示预约方式和价格标准。农村客运原则上应采用7座以上营运客车,确有困难的可采用5座车。

    (二)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吉林省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规范(试行)》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切实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农民在交通运输方面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充分利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手段加强对建制村通客车情况动态监管,对不按规定线路和班次运营的,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三)推动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和运价政策。《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68号)中明确了农村客运是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普遍服务,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交运函〔2020〕206号)明确指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保障广大农民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成品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16〕46号),明确了退坡资金的首要使用方向是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因此,要积极将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完善设施、安全保障、车辆更新、偏远冷僻线路运营、票价补贴等方面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助力建制村100%通客车,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交通运输部明确建制村通客车是指本行政区域内距离村委会、公众活动或服务场所2公里范围内设有班车、公共汽电车停靠站点,或开通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班车,岛屿村通船视作通客车。但是,有的村民对建制村通客车的概念还存在认识误区,错误的认为班车通到自然屯或到家门口才算通客车,为了让广大村民正确理解建制村通客车的政策,各部门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渠道广泛宣传建制村通客车的定义和相关政策,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要做好建制村通客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通过召集村民观看宣传视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设立宣传栏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大建制村通客车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知晓其含义,了解本村通客车的具体形式。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渠道,及时回应农民群众关切,避免农民群众因误解通客车定义而导致投诉、信访等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建制村通客车信息报送

    及时在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台账系统中逐村填报通客车信息,各乡镇要每月5日前将本地建制村通客车情况报送到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负责报省运输管理局及时进行审核。经省运输管理局审核无误并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建制村通客车台账,加盖公章后报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吕家鹏;联系电话:0435437651213843506111

    邮箱:jiapeng1971@163.com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