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办公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854号;联系电话:0435-4224383;邮政编码:1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数量。严格按照标准格式文本,上传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及时公开梅河口市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等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批准结果信息、竣工验收审批、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施工管理服务等信息;及时公开公交线路调整情况;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办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年审结果信息;及时公开交通运输局2022年工作报告、安全监管等重要文件;及时公开交通运输局拟搞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类文件及解读;及时公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交通综合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息,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条(政府网站160条,政务媒体338条)。其中,局机关公开235条,局属基层单位公开263条。
2.公开内容。(1)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国家法律法规5条,地方法规1条,政策类文件2条,政策解读7条,建议提案办理16条,行政处罚21条,行政权力7条,重大建设项目41条,执法检查7条,重要文件10条,运营线路9条,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1条,财政资金2条,安全监管14条,财政预决算12条,政府采购1条,业务培训1条,机构领导1条,机关简介1条,其他1条。共计公开160条。(2)政务媒体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信息338条。
3.公开及时性。交通运输局公开的498条信息,没有超过20个工作日,100%按规定的时限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能够及时答复,满意率为100%。2023年4月12日,在政府网站收到1条申请获取邻居房屋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和可公开的全部信息。由于房屋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是交通局核发,此事非交通局受理范围,不属于交通局法定职责范围,因此该条信息本机关不负责公开,并建议申请人依法向属地海龙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了解获取该信息。4月13日,交通运输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申请人邮箱,并电话告知;2023年12月7日,在政府网站收到申请获取交通运输局2022年工作报告的信息。该信息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12月13日,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申请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议,制定了《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因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于2023年10月17日对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齐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开展。
2.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流程予以公开。相关部门、科室形成的政府信息需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需填写《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进行内容核实和保密审查。经部门或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签,再由局主要领导签批,方可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推进交通运输局政务新媒体发展,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定了《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内部公开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会议公开制度》等13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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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3 |
1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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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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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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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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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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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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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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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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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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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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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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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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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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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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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基础信息公开专栏存在两个同样主题现象,缺乏日常维护;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发布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列入年度政治学习计划,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二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与检查;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大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交通工作透明度,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交通运输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