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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林业局2024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梅河口市林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林业局联系(地址:梅河大街2318号;电话:0435—4350005;邮编:13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4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24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6条,其中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42条;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规范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信息工作融入到推动林业工作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来,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清理规范文件发布制度,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二是强化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健全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三是加强重点内容公开。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各项林业政策、惠农工程等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全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林业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印发《梅河口市林业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对照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多措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公开政务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政务信息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