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和《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梅政办函[2017]9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年度报告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作为民政行政部门,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17年度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民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指定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把可公开的信息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重点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如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审批流程、婚姻登记流程、弃婴收养流程等。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民政局完善了《民政局信息工作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3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以医疗救助、医养结合等事涉民生内容为主。其中,医疗救助经验被国务院大督查作为地方经验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播发。
(三)其它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不存在政府网上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
梅河口市民政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