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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点击数:

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4889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22645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5条。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1件,公开政府信息2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民政局2020年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局政府信息工作的需要,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对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选派具有政治素质高,在电脑操作和文字功底较强的机关干部负责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内容的更新的发布,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有效。

二是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程序。由局党组成员按责任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依据自身职能,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文件,在经局党组班子审核同意后,由局行政办公室牵头,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将符合规定、可公开的信息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或发布到其他公众媒体、媒介。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动态更新。对于已公开和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及时公开了《梅河口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民政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发布的信息内容较完整,分类比较规范。能够对发布内容进行信息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发稿审阅机制。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在推送或公布政府信息中,执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和局长四级审阅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合法、合规,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是加强普法氛围的营造。组织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集体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各类法律法规32次。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增强“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梅河口市民政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社会救助领域13项事项和养老服务领域11项事项完整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1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个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我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分类理解还不够精准。二是信息公开发布偶尔还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主动加强民政信息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创新公开民政信息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按照分类标准,进一步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和有效整合,提高服务的针对性。三是及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第一时间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四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与相关科室对接了解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梅河口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