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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民意渠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制度,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总体要求 

政务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通过开展政务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局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群众互动交流、及时处理各类举报、企业办事、其他部门来函及群众咨询等舆情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和社会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梅河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明确1名政务舆情专职管理员,为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小组成员。政务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行政办,负责协调全局政务舆情汇总、研判、回应和归档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政务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领导全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组织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舆情回应和新闻发布,组织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务舆情回应;组织对转办的政务舆情作出回应。 

政务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组织对分管科室、分管范围内的相关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管理职责:为具体舆情回应的责任人,按照组长、副组长的批示和安排,根据科室职责范围,组织科室人员对承办的政务舆情进行调查、核实、处置。 

政务舆情管理员工作职责:每天网上浏览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众留言、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等主流网站及相关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认真回复公众留言,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与我局政务相关的网上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及时将群众举报、企业办事、其他部门单位来函、群众咨询等政务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并及时回应。 

四、办理流程 

(一)舆情收集。政务舆情管理员对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留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网站公众留言、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公众留言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群众举报、企业办事、其他部门单位来函、群众咨询等政务信息及时予以下载、登记,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二)舆情会商、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舆情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 回复的信息,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科室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科室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科室;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处置的,积极协调;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正确引导。 

(三)舆情回应。相关科室收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办、转办案件、网民留言、群众举报及来信、咨询等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要注重政务舆情回应的时效性,对转办案件要求作出回应的政务舆情,应及时给予回应,扩大回应的传播效果。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涉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主要工作部署等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审定回复。相关科室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经领导小 组办公室把关并报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指定的政务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真、电子邮箱、邮寄等 方式及时进行回复。 

(五)跟踪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承办的政务舆情回应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务舆情的承办科室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科室,将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部门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回应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全局干部职工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微信公众号管理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 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告知诉求对象通过合法渠道寻求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办理;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四)密切监测,加强防控。增强政务舆情风险防控意识, 密切监控苗头性舆情,做好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热点、舆情回应;强化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联动,及早科学处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正确引导舆论,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正面回应,主动发声,进一步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善于总结、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六)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公众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承办科室及政务舆情信息员要根据权限范围,合理处置政务舆情;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