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要求,我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
按照相关要求,我办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指导监督科;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给予业务指导。
2.工作机制。各科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3.人员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为兼职,并配置了电脑及打印机等,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梅河口市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人员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
2.学习、培训情况。
参加了市里举办的两期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
编制完成了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12项,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应急管理等。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我办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编制完成了我办《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办根据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措施,通过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建立行风监督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64%;纸制信息9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36%。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全部信息的3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全部信息的8%,业务管理类信息1条,占全部信息的4%,其他类信息13条,占全部信息的52%。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9条,占全部信息的36%,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3条,占全部信息的12%,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11条,占全部信息的44%,其它类信息2条,占全部信息的8%。
(三)公开的形式
为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面,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我办积极采取以下信息公开途径:
1.网上公开。在梅河口公众信息网建立法制办专栏,发布信息16条,占全部信息的64%,点击次数70余次。
2.公共查阅点。设公共查阅点2处,分别为梅河口市政务公开网法制办政务信息专栏和法制办法制监督指导科,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点1处。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9条、电子信息16条,接待公众查阅23人次,借阅文件7件。
(四)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信息16条,占全部网上公开信息的100%。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信息25条,占全部公共查阅点信息的100%。
三、2009年主要工作
在2009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法制办将紧紧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解决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量,提高信息更新率,并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促进依法行政。要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系统内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发展。
二00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