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审计局考核评价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梅河口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的上岗行为,强化考核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此考核制度适用于审计局全体人员。
三、考核的量化标准
(一)作风纪律
1.不参加单位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活动,无故他人替会、缺席、迟到、早退等,每次扣2分。
3.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物理地址、随意增减软硬件配置、未经许可自行将内部办公电脑接入网络等不遵守《网络管理办法》的行为,每次扣3分。
4.仪容仪表修饰不当,浓妆艳抹,形象不佳等,每次扣2分。
5.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睡觉、看报纸、嬉闹、吃零食、聚众聊天、吸烟以及玩游戏、看电影、看视频、炒股、网上购物、聊天、听歌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每次扣5分。
6.办业务期间不许接打电话(除向本级或上级咨询相关办事事项除外),每次扣2分。
7.违纪行为被市纪委、市督查指挥大厅、机关党委、软环境办公室通报,每次扣20分;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或媒体曝光,每次扣30分。同时,取消评优资格。
8.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每次扣15分。
(二)工作环境
1.乱摆放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随意增加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日常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2分,同时扣窗口负责人2分。
2.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由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监管,如有人为损坏及丢失,按价赔偿外,每次扣2分。
3.工作期间打扫卫生不合格,每次扣2分。
4.下午下班后未关闭电源,扣2分。
(三)出勤考核
1.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之内,扣1分;超过30分钟视未打卡;当月迟到或早退超3次后,每次扣2分。
2.旷工:上午(下午)上、下班均未打卡,算旷工半天(若一次未打卡,不计做旷工);一天四次未打卡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一个月内旷工超3天后,每天扣20分,不参与当月评优。
3.上班期间每天四次打卡,一次未打卡,扣3分。
4.因公请假:包括学习、培训、开会、出现场等有图片资料、文件证明的,不扣分;未能及时利用考勤系统发送地点定位的,按事假计算。
5.因私请假。①本人因病请假,利用考勤系统上报相应的病例、诊断书或照片的,不扣分;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按事假计算;②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婚、丧假按《劳动法》实施,不扣分;扣分项:
(1)事假每天扣6分。请假2小时以内扣1分,超过2小时,按半天计算扣3分。
(2)月内累计请假时间满5天后,再请事假,扣双倍分值。
(3)哺乳时间(送奶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天一小时持续到孩子满周岁,超出时间部分按迟到早退进行扣分。
6.其他休假。休年假、产假、婚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按请假程序办理,不扣分,每超期一天扣5分。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
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单月扣5分以下为优秀;扣6-30分为称职;扣31-50分为基本称职;扣51分以上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当月底考核得95分(含95)以上为优秀;
2.当月考核得94分至70分(含70分)为称职;
3.当月考核得69分至50分(含50分)为基本称职;
4.当月考核得49分(含49)以下为不称职。
六、附则
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终解释权由梅河口市审计局所有。
梅河口市审计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