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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水利局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4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梅河口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水利局认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沈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臧贻东为副组长,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完善水利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政务大厅水利局窗口行政审批办事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信息报送与保密审查流程等管理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既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又保证信息发布依法合规。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整改,规范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明确各单位、科室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需经准确核实、校对后报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详实准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根据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水利局坚持创新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个关键环节入手, 2018年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主要信息类别有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执法执罚、政府信息指南、行政通知、公示公告,人员及领导分工等。利用“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对水利局主要规范性文件和公共服务相关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宣传,满足更多群众了解水利各项信息的需求。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现“双零”

 2018年市水利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按规定公开

 2018年水利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条,办理结果全部获得建议人认可,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对外发布。无政协提案。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任何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水利局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了大量内容,畅通了社会公众获取渠道,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信息需求。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内容有待于更加丰富。二是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三是政务公开专业技术人员和力量仍然比较薄弱,离专人专岗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不断丰富完善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重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和内容丰富性,及时发布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水利政策、行政审批、工程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等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内容,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水利的信息需求。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自查。通过定期自查,加强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和公开规范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充实专业技术力量。组织业务培训,细化工作要求,提高人员专业素质,不断增强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更好服务于社会公众。

                                                      梅河口市水利局

                              2018年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