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梅河口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梅河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卫生局网”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4370499、0435-43704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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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服务效率、提升行政机关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条例》要求,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做到了服务为民。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领导体制。为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局根据《条例》要求,成立了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工作并筹划、制定日常性工作模式。 人员配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有3名,为局办公室人员。 (二)科学编制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制定出台了《梅河口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具体规定。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认真参加市政府和市信息产业办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并进一步细化和优化了工作流程情况。 (三)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我局根据《条例》,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了梅河口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责任目标落实考核办法;卫生局动态信息考核办法;卫生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二) 公开的内容。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9条,所占比例为37%;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量为18条, 所占比例为35% ;其他信息类的数量为23条, 所占比例为46% 。 三)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1个, 发布政府信息50条, 所占比例为100% , 专栏的点击次数为80余次。 四) 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50条, 比例为10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无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落实医改近期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目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零差率试点基础上,19家乡镇卫生院将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着力完善内部机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二是大力发展市中心医院,提高看大病、看难病的能力;三是转变服务理念,优化诊疗流程,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四是着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适应群众看病就医多样化的需求;五是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投身医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项(结核病及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乳腺癌及宫颈癌检查等项目)。加快实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并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开展项目评估,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一是继续做好妇幼保健院续建项目。2011年将全面加快妇幼保健院续建项目的工程进度,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在保安全、保质量的前提下,早日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确保项目及早发挥效益;二是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根据医改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力度,强化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为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为辖区居民提供温馨、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新建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地市强化卫生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加大卫生监督投入为契机,将卫生监督所独立设置,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职能,为保障全市食品卫生安全提供有利保障。 (三)强化新农合工作,持续提高城乡群众医疗保险水平。一是继续探索高效、方便的筹资方式。通过采取乡镇政府、农民和金融机构三方协议的方法,积极探索从农民粮食直补中代缴参合资金的筹资机制;二是保障参合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力争稳中有升。力争参合率达到实际在乡农民的99%;三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新农合信息专网与部分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对接,使转往上级医院的参合农民能够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医药费,最大限度地为参合农民提供方面快捷的服务;四是增加基本药物的报销比率。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在原来报销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同时,加强对医药费用的控制,采取多种途径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进新农合基金的有效使用,真正受益参合农民。 (四)强化疾病控制及卫生监督工作,着力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一是继续认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对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以及重症精神病的防控能力,认真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控制工作。规范开展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二是不断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传染病、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管理工作。三是着力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建设新模式。继续落实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加快推进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能力。 (五)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二是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建立临床药师准入制度,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三是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质量安全。四是加强院前急救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五是规范临床检验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管理力度,保障医疗安全。六是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保证血液质量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七是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就医环境。 (六)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继续做好环境整治及农村标准化厕所改造项目。一是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省级卫生城成果。继续强化部门联动、建设投入、监督巡查、宣传教育等机制,发挥部门管理能动作用,深入开展好春季、夏季及秋冬季环境整治工作,为省级卫生城验收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改厕工作取得实效。制定《2011年梅河口市农村改厕实施方案》,规范建厕选址、设计、施工标准。完善项目集中招标机制,增强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厕屋质量。制定目标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建立奖惩机制,并汇同相关部门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全年4000座标准化卫生厕所的改造任务。 (七)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以县级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和扩大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为重点,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建设。二是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动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继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实施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项目,探索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三是积极推广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加强对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中医药任务。 (八)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一是强化生态卫生建设,继续打造人文就医环境。聘请园林设计专家,做好友谊医院、妇幼保健院整体绿化美化工作。全系统计划投资196.5万元,力争20所医院在原有基本绿化基础上,增设园林亭榭,达到各具特色、错落有致、整体和谐的园林式医院建设标准。二是强化“平安卫生”创建工作,提升安全生产防范和管理能力。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继续强化医疗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频次及力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三是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卫生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强卫生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动全科医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继续开展和适当扩大专科医师准入试点。扩大实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药师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加大公共卫生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和医院领导干部的培训。加强医学教育宏观协调和管理,推进高校医学院共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