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梅河口发布),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梅河口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三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了《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2019年我局多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修订和更新工作,明确有关要求。此外,另指定专人为本局的信息通讯员,并积极参加全市通讯员培训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推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局长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报送的政府信息做好跟踪和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关系民生方面的信息回馈,不断规范建设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积极推进政务交流平台的应用,提供多链接的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公开在政府网站内容少。通过完善政策解读内容,加强解读形式的多样化,建立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关联关系。 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较少。提升信息发布内容的广泛性,多宣传、多发布梅河口市社保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就行。
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