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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编制完成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次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www.mhk.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邮编:135000,电话:0435-43039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手段,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一是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三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了《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2021年我局多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修订和更新工作,明确有关要求。此外,另指定专人为本局的信息通讯员,并积极参加全市通讯员培训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推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局长统筹负责,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报送的政府信息做好跟踪和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关系民生方面的信息回馈,不断规范建设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积极推进政务交流平台的应用,提供多链接的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公开在政府网站内容少。通过完善政策解读内容,加强解读形式的多样化,建立解读信息与政策文件关联关系。

  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较少。提升信息发布内容的广泛性,多宣传、多发布梅河口市社保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