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05810000002T/2020-01666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标 题: | 机关简介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索 引 号: | 12205810000002T/2020-01666 | 分 类: | 机构职能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标 题: | 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7日 |
机关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成立于2018年7月20日,现有在职干部334人,离退休干部193人。梅河口市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科、税政科、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4个)、人事教育科,另设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设6个税务所;1个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负责人:孙蕾
邮政编码:135000
联系电话:0435-51980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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