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地税办发〔2015〕1号)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
1.
2.工作机制。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局机关和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推进、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责任到人。积极参加各级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3.人员配置。配置兼职人员1名,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4.查阅点设置。分别设置了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等3个查阅点。
(二)制度体系方面
2009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三)载体建设方面
1.完善网络公开。一是积极做好梅河口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地税部门有关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部门相关内容。加强内外网建设,按要求成立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和充实部门基本信息、行政决策、重点信息和工作动态等内容,提高网站办事服务能力,设立投诉电话,组织、内容保障有力,监测到位。二是及时开通腾讯“梅河地税”微信公众平台,定期上传税收工作动态、总局及省局最新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正面宣传引导作用。
2.完善办税地点公开。把在政务中心内的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设立公告栏,依法按月对个体定额、欠税、停复业登记、税收优惠政策等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3.完善新闻媒体公开。继续加强同市电视台、《梅河经贸报》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先后刊登涉及地税工作、税收政策的稿件,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面。
4.完善宣传释疑公开。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开展中,将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通过滚动播出自主编制的公益宣传广告短片、税收宣传页等多种措施畅通了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提升了宣传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为2条(政府专网1条,电视台发布1条,不含转载总局和省局文件数),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均不含转载或转发数)。在2014年度全部公开的信息中,
(二)回应解读情况: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仅有一例依申请公开事项,且该事项属于主动公开且已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数量:无
(五)行政诉讼数量:无
(六)举报投诉数量:无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未收取过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2014年,我局共派出2人次参加吉林省地税局组织的政务培训班,其中含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加强。要根据纳税人需求和习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切身利益。二是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研究不足。对纳税人关心问题的范围和侧重点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难点研究还有待加强。
(二)2015年改进措施
1.及时更新政策性法律、法规。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幅度,做到高效、便民。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梅河口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