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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1243/index.html)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康美大道2018号政务大厅B区(税务专区);邮政编码:135000;联系电话:0435-5198102;传真:0435-51980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2022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2条其中外网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49条,“梅河口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内容为申请公开目前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的渠道有哪些。我局按《条例》有关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先审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外网网站是我单位推行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筹推进,负责网站建设、信息内容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各类服务事项,公开本部门相关的政府信息。网站开设信息公开、纳税服务、新闻动态、互动交流等栏目,安排专人进行网站维护,对相关栏目定期进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公开内容不准确、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定期开展自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重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本级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梅河新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河口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