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公安局答复如下:
福民派出所现查明,福兴家园小区门前每晚确有一伙跳广场舞的老人,每天开始时间在晚上18时许,结束时间在20时许,总时长约2小时,老人们的活动时间符合规定,没有干扰居民的正常作息规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一行为也没有达到生活噪音的标准。而且跳广场舞的老人多为福兴家园小区居民,老人就近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跳广场舞,也没有对大多数居民造成影响。
通过与福兴家园小区物业沟通,物业表示会积极与这一伙跳广场舞的老人协商,让老人将声音调小,并将原来的跳舞场所尽量移动,不让音乐声干扰到大部分居民,福民派出所会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