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5号)文件精神,为了尽快推进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市政府决定成立梅河口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牟大鹏 市长 副组长:孙士岩 副市长 王礼军 副市长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指示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的工作部署,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吸引更多高校教师和优秀学子来梅就业创业,为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储备优质青年人才。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大学生来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红梅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梅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政策规定,有序推进红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2022年梅河口市“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梅河口市“服务企业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全力打通政策服务“最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2年高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2022年高考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国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1〕53号)要求,为做好梅河口市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大样本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梅河口市“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第十二届“5.16救助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第十二届“5.16救助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精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保障梅河新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第743号令)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三条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吉林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吉发改城发〔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7〕28号)文件要求,梅河口市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制定工作,已经2022年4月28日市...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7〕28号)...
梅政办函〔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全市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压紧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工业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不发生聚集性群体性疫情,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
梅政办函〔2022〕8号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双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12时40分许,梅河口市双兴乡楼山采石有限公司在梅河口市双兴镇楼山村厂区内试机作业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
市财政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吉林省梅河供应有限公司的请示》(梅财字〔2022〕5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成立吉林省梅河供应有限公司,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吉林省梅河供应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出资者:由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义务。 四、注册资本:5000万元,出资方式以货币形式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