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梅河口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2023年高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附件:梅河口市2023年高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2023年高考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全国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实施〈梅河口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梅环发〔2023〕42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河口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控制,应以《梅河口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为重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附件:梅河口市城市防洪应急保障机构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原则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公办养老机构整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提高养老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23〕5号)精神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梅河口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
为落实好吉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赋予梅河口省级综合试点工作任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梅河口市将于2023年4月至7月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入户登记对象为解放街道、黑山头镇、进化镇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二、第五次全国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 为加快梅河口市经济建设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控制吸烟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控制吸烟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创建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
2023年3月31日,宋钦炜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统计重点知识及入库入统工作;研究讨论了《梅河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梅河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指导意见》《梅河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问题。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开展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开展点状供地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细则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各单位: 《梅河口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梅河口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梅河口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梅河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2023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河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 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梅河口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3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3〕5号)要求,定于2023年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做好我市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