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
民乐三期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投诉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系违规收费,现已责令整改,退返多收价款,物业承诺马上开始兑现,本局将跟踪监督。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民乐三期物业擅自把自来水 每吨3.75元 多加一元钱 说这是二次供水必须加一元 这样做是否合理 当时买房时开发商说和临近小区一样3.75元水费 签买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也都没有那条说每吨水要加收一元钱二次供水费 可是现在如果业主不同意加这一元就停水 业主交水费物业就按4.75元一吨水算 临近几个小区都是3.75元 只有民乐家园三期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