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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山城镇镇政府不作为不履行伤害赔偿

20230901-8479-8791095 来信时间:2023-09-01 07:39:12

2020年8月8日梅河口山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山城镇道班班长于立凯帮忙联系人清除道路两侧杂草作业,何太平等13人以每天100元受雇与山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在当天施工结束返回山城镇途中三轮车侧翻掉入河道中,致何太平创伤性休克,头皮挫伤、下颚挫伤、胸部挫伤、肋骨多处骨折等多处受伤,住院32天一级护理15天花费84136.81元,山城镇综合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城镇建设管理所2020.11.25注销)垫付了20000元医疗费。总计金额赔付何太平353905.34元山城综合服务中心承担70%责任应赔付何太平扣除支付20000元医疗费还剩2427.74元。何太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方山城综合服务中心各种借口推脱支付,一直到今天还没拿到赔付款,因还需要二次腰椎手术恳请市领导关注此事!

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山城镇答复如下: 这个事件目前已经在法院走司法程序了。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回复时间:2023-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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