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公安局答复如下:
市民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诉求,已派执勤民警到上述区域实地踏查,如却存在不合理之处,交警部门会对公共停车位进行重新施划调整。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市区内,有多处设置在路边及人行步道处的垂向停车位,设置有车头向内的入库标识,引导车辆采用“正向插入”而非“倒车入库”的方式停入车位。 (如:梅河大街维港城楼下公共停车位、民安路天鑫家园小区门口公共停车位等区域) 致使停车精度、难度加大,入库时增大盲区视角,并增加出库难度和安全隐患。 根据行业标准GA T 850-2021《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以及相关驾驶常识知识,建议将相关车位改为可“倒车入库”的形式,以使车位更符合使用逻辑,增加安全性和便利性。 此外,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等机构发布的《机动车安全驾驶指南》中,也明确提到:“停车入库时,建议采用倒车入库方式,确保车辆停放后车头朝向出库方向,减少出库时的倒车操作,降低盲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