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我要留言
我要留言 首页互动交流市长信箱我要留言

海龙湖露营基地拖欠工资

20260817-4987-9683096 来信时间:2026-08-17 17:11:28

本人于2026年4月至2026年8月在梅河口市海龙湖露营基地单位从事前台职位,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梅河口市海龙湖露营基地单位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6年4月至2026年8月工资共计大约12000元(工资底薪提成餐补都有,中途6月份取消通知取消餐补改为每日盒饭代替,目前提成明细不知)要求即刻发放所有工资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梅河口市旅发集团答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已给诉求人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打工资款,预计3天内就会发放给诉求人。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回复时间:2026-08-18 00:00:00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