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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第一中学拒不执行吉林省男方护理假政策,仅批准7天护理假,本人申请15天护理假不予审批,请求依法处理

20260928-4778-9724220 来信时间:2026-09-28 09:25:38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本人配偶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卫联发〔2023〕56号文件),吉林省符合政策生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25天,护理假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配偶合法生育,本人依法享有25天男方护理假。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本人自愿申请15天护理假,剩余假期保留本人后续申请权利。但学校以校内考勤制度仅7天为由,不予批准。已经违反上述省级政策文件,对本人正常享有的权利造成侵犯,且校长称考勤制度已经在市教育局里备案,但备案不等于制度条款可以违反省级政策。 现投诉诉求: 1. 督促梅河口市第一中学依法审批本人15天男方护理假,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2. 核查该校考勤制度,清理与吉林省生育支持政策相冲突的条款; 3. 请卫健、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落实省级护理假规定的工作监督。

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反映的问题梅河口市教育局答复如下: 市民您好,学校领导与诉求人进行了有效沟通,并达成共识,已妥善处理,学校同意诉求人提出的陪产假15天,按照法定休假正常发放工资。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回复时间:2026-09-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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