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government
我要留言
我要留言 首页互动交流市长信箱我要留言

咨询门诊癌症患者开具及领取麻醉药品所需材料(含户籍、房产要求)

20261018-1512-9730727 来信时间:2026-10-18 11:02:45

本人亲属已在梅河口市确诊恶性肿瘤,现需在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吗啡),由家属代办取药。现咨询三个问题: 1.在梅河口市办理癌痛患者麻醉药品取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是否需要提供代办人与患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否要求双方登记在同一户口簿? 3.是否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等房产归属材料?患者与代办人现居住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也就是产权登记在户口簿以外的人员名下。此种情况是否影响麻醉药品的开具和取药? 本事件为政策咨询,望勿公开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就诊信息。非常感谢

您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梅河口市长信箱的关注与信任。就您咨询的问题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答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您答复如下: 1. 办理癌痛麻醉药品取用(麻卡),患者需为梅河口本地居民,准备病理报告、出院诊断书/住院病历/专科门诊医生手写诊断书,以及患者、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优先患者本人到场;确无法到场的,医生会和患者视频核实。 2. 不用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代办人为亲属即可,开药时现场签字确认。 3. 无需提供房产证,房屋产权情况不影响办理。另外我院仅可开具口服麻醉药品,不能开具针剂;外地患者需要回属地办理。 您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专科咨询电话:4578026。 最后,欢迎您再次来信。

回复时间:2026-10-19 00:00:00
TO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