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行业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实现信用“红黑名单”信息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制定了《梅河口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梅河口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4日。
联 系 人:邢良玉 陈佳楠
联系电话:0435-4521010
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河口市支行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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