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至7月25日,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吉建联发〔2021〕21号),做好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技术规范要求,研究起草了《梅河口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反馈意见,无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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