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吉林省推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吉个转企发〔2019〕1号)文件精神,在《梅河口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梅政发〔2018〕26号)的基础上,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梅河口市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意见》),现征求公众意见建议。
一、《实施意见》概况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享受的政策,对加快梅河口市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详见附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文部分。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管理单位: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郭晓然
联系方式:0435-4833038
电子邮箱:mhksscjmyk@163.com
3.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0日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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