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梅河口市共享(电动)单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部门反馈意见1条,对收集到的合理意见经研判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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