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组[2014]9号)、《梅河煤矿2019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19]37号)等文件政策规定,有序推进红梅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馈单位: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法威 联系电话:0435-4225475
电子邮箱: mhklidi@QQ.com
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期限: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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