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组[2014]9号)等文件政策规定,制定了《梅河煤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意见结束,收到意见反馈1份,无采纳情况。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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