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梅河口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科,邮编:135000,信封标注 “征求意见稿反馈”;
2.电子邮箱:jxbzsf@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意见征集;
3.电 话:0435-4303077(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二、征求意见期限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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