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吉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开发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4-08-06 13:42:00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征集2024年吉林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和开发单位的通知》(吉职鉴字 〔2024〕3号)精神,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推进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满足新业态、新技术、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发展需要和就业创业需求,打造多元化、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就面向全市征集 2024 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及开发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开发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协调组织编制项目的能力; 

3.具有与开发项目相适应的专家队伍; 

4.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能力; 

5.在本项目领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申报开发的项目围绕以下方面 

1.立足我省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特别是产业集中度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地区的相关技能项目; 

2.聚焦乡村振兴,结合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需求,以及实施可就业创业的最小技能单元(模块),尤其是未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生产制造与服务岗位技能项目; 

3.项目应突出地方特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结合紧密,注重开发乡土资源,重视传承地区特色 技艺,大力发掘传统技艺技能,或体现新经济、新技术和新业态发展; 

4.与我省职业院校专业相适应的技能项目; 

5.已公布国家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类职业(岗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开发单位加盖公章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立项建议书(附件1);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附件2); 

(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开发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9月3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版报送到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项目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管理题(卷)库资源,服务全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 

联系人:薛博、郑瑜 

联系电话:0435-4303055 

邮箱:107554642@qq.com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立项建议书 

      2.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示例) 

      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申报汇总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