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脱贫人口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11-18 15:50:00

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9号)和《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对脱贫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30元。经审核2023年9月份以来符合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共220人次,共计 13590.00 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地址:梅河口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609室

电话:0435-4303156

联系人:刘帅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