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12月,梅河口市顺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在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3期,培训学员1530人次。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9号)和《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的文件规定,人社局已完成对梅河口市顺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政府定点培训机构提交的53期培训班1530人次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按照就业培训800元/人次、创业培训1500元/人的补贴标准,需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共计165.1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2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609室
电话:0435-4303156
联系人:闫冬梅 刘帅
附件:1、2024年10月至12月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台账
2、2024年10月至12月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