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工程项目保证金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返还申请报告;(由缴纳单位提供)
2、办理返还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工程项目施工地点或媒体公示30日,确认企业无拖欠工资行为后,予以返还;
6、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准确,无虚报、瞒报;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4370900
附件:1.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2.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授权委托书
3.关于XX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公示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