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安监处领导及专家与11月23-11月24日对我系统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抽取了我系统一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及一家二级以上民营医院,现将检查结果及下一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一)消防安全检查出的问题。
1.消防控制室未安装防火门;
2.湿式报警阀组安装室未安装防火门;
3.油烟机无消毒记录、无维保合同,食堂未配备灭火毯;
4.液化石油气储气间设置不符合要求(不应设在楼梯间内,无防静电、无燃气报警装置、无排风装置、地面违规设置地漏);
5.消防泵房直通电话不好用;
6.高位水箱间被物品占用,喷淋泵启停按钮故障,墙体有孔洞;
7.安全出口未安装应急照明灯;
8.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
9.部分管道穿过墙体后未做封堵处理;
10.病房内无疏散示意图;
11.喷淋末端试水压力表损坏;
12.楼梯间处办公室未安装防火门;
13.泵房间设在仓库,隐患严重且未安装防火门;
14.消防控制室耐火极限不够(使用玻璃窗)、墙体有孔洞、持证上岗人员不足,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值班记录弄虚作假;
15.楼梯间设置门窗孔洞不符合规定。
(二)后勤安全检查出的问题。
1.配电室无挡鼠板、内设暖气主管道、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无值班交接班记录;
2.氧气站工作人员操作证件过期、无防静电措施、门未上锁、氧气设备出入库无登记、氧气瓶无安全帽、未张贴安全标识、未制定相关预案及制度;
3.应急预案未经有资质的专家评审备案;
4.未建立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档案;
5.未成立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医疗安全检查出的问题
1.病理科工作环境布局不合理,危险化学品存放无独立空间、无监控、无防盗门、未做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浓度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无使用许可、部分单位未执行双人双锁;
2.检验科及生物实验室制度、预案不完善、无监控;
3.放射科警示标识与温馨提示不完善,防护用品不充足;
4.医务人员急救知识无年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笔记、培训影像资料、应急演练、领导小组;
5.毒麻药品管理,麻章和医师处方名章使用不规范;
6.放射科工作场所使用不合理,分区不明确,工作指示灯运行不正常,两台放射性机器不能使用一个房间,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不全。
7.医疗安全应急预案不合理,应急培训方案、内容未留有痕迹;
8.医疗安全投诉机制不完善;
9.部分单位无防止患者医疗伤害设施(如走廊无扶手、厕所无扶手等);
10.“应急值”执行不够完善;
11.相识药品无管理制度。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机制。
按照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安监处年终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100张床位以上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科”,组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应急演练和保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将作为2017年全年工作检查重点内容,请相关单位做好科室建立、运行及保障工作。
(三)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针对工作中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和医疗安全,要坚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每个细节都有人管。要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医院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要设备,进行全方位、深层次、不间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医疗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麻痹疏忽。各医疗单位要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医疗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管理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狠抓落实,严格规范操作。针对质量、安全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顿质量安全风险并持续改进,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四)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工作。《吉林省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已经下发,各单位务必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规范》,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把各项标准要求真正体现到日常管理和建设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和基础建设的持续改善。按照“全面参与、稳步推进、分步实施、整体提升”的原则,2018年前市中心医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19年前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局服务中心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20年前市二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23年前各中心卫生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25年前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表,认真抓好落实,全力以赴保障全行业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及集中检查工作
(一)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省卫生计生委专家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始自查自改工作。形成隐患排查台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内容详实、可执行性强的整改计划。所有过程要留有记录、影像资料等痕迹。
(二)严肃开展集中检查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市卫生计生办公室、医政医管科、行政审批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组成督导组对系统各公立医院及门诊部以上民营医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对于工作不严肃、隐患整改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一把手约谈;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卫生计生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直至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