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卫生计生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卫生计生局成立梅河口市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审核、复核工作。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考核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考核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三、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认识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依照《梅河口市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梅卫生计生发〔2016〕102号)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全年共考核两次。第一次,自2018年4月2日—5月31日;第二次,2018年11月1日—12月31日。
五、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并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及被考核人员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卫生计生局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录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从乡村医生队伍中予以删除。
六、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考核工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梅河口市卫生计生局
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于 滔 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邹长宏 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科长
王晓光 卫生计生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成 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邹长宏(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