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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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河口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08 16:07:00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97)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程,规范服务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梅河口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河口市财政局       

 

 

 

 

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8425       

 


梅河口市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97)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优先在重点人群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任务和工作目标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快推进实施14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为育龄妇女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中,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

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根据三版规范要求确定信息内容)。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实行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2018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2. 健康教育服务。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等人群为重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标准化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宣传栏,每年更新12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更新6次,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新印制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1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1次。健康教育档案资料真实、规范、完整。在提供医疗服务和上门访视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3.预防接种服务。为辖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A、流脑A+C,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同时,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要求。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由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免费为0-6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等健康指导。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5.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由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各级助产服务机构,免费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孕期保健5次)和产后访视(2次)、一般体格检查以及心理健康、产后恢复及常见问题等进行健康指导。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早孕建册率达85%、产后访视率达95%以上。

6.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201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7.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2018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数分别达到《关于明确各单位2018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的通知》(梅卫生计生发【201852号)文件要求任务数,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控制率分别达到45%40%以上。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以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基本单位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和健康档案;将患者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规范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随访服务、康复指导。规范管理率≥80%、患者稳定率≥90%、治疗率≥60%

9.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订。

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进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10.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一是有完善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巡查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有明确的责任分工,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相关工作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每年接受1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业务培训,开展对村级协管信息员本级培训1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宣传及咨询活动;二是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信息报告率达到100%,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三是掌握辖区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城乡学校供水设施)、学校、医疗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底数,并建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对象底数登记档案,协管对象建档率达100%,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每年实地巡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计划生育巡查每季度开展1次,巡查覆盖率达100%

11.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龄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健康管理率均达到50%

12.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肺结核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进行管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1)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2)第一次入户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一是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二是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三是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四是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督导服药: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随访评估: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4)结案评估。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13.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由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等工作。由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基层机构负责发放。

14.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科普;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12320热线咨询服务;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由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并组织各基层机构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绩效考核。要强化本单位和村卫生室项目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保证项目执行质量。根据省考核方案,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对业务指导机构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指导、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每年考核2次,重点考核各基层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资金管理、项目效果和社会知晓度满意度等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以奖代补资金挂钩,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成绩,并记入全年目标考核总成绩。

(三)明确协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由卫生计生局基层卫生科负责协调卫生计生局机关疾控科、妇幼健康科、中医科、财务科、法制科,负责落实业务指导机构项目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督导等各项工作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全体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中心、保健院、中医院、监督所、社区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四)加强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五)注重项目宣传。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工作优势,利用电子滚动屏、户外宣传专栏、义诊、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等活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项目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还要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六)严格项目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模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统计报告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完成。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 梅河口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

 

梅河口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市卫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邹长宏   市卫计局基层卫生科科长

        梅殿斌   市卫计局疾控科科长

        苏红艳   市卫计局妇幼健康科科长

        蔡贵涛   市卫计局法制科科长

        李秀丽   市卫计局财务科科长

             市卫计局中医科科长

        杨宝明   市卫计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刘会勇   市卫计局计划生育指导科科长

李觉全   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云皎   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杜跃军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唐亚梅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云龙   市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赵淑娟   市中医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